铁道部无视总理对国企的命令
伊斯兰堡:
周四,巴基斯坦财政部(Ministry of Finance)隐瞒了45家国有实体私有化状况的信息,这直接违反了总理谢赫巴兹?谢里夫(Shehbaz Sharif)确保私有化事宜最大程度透明度的命令。
四个不同的部委要求内阁国有企业委员会(cocosoe)就是否将近45家实体私有化、保留或重组作出决定。其中包括巴基斯坦最赚钱和亏损最高的实体。财政部长Muhammad Aurangzeb主持了cocosoes会议,这是他领导的两个机构之一,而外交部长Ishaq Dar主持了另外两个经济委员会。消息人士告诉《论坛快报》,中央国有企业决定将这些实体中的大多数私有化。然而,财政部发布了一份简短的声明,没有详细说明这些实体或做出的决定。
财政部表示:“内阁委员会批准了电力部、工业与生产部、海外巴基斯坦人和人力资源发展部提交的摘要,而石油部门的议程被推迟进一步审议。”
尽管总理指示确保私有化议程完全透明并获得公众支持,但财政部的官僚机构似乎正在与政府的议程背道而驰。在这45个实体中,高利润的石油和天然气开发公司获得了2250亿卢比的利润,第二高的亏损奎达电力供应公司产生了超过880亿卢比的亏损。
出于只有官僚们知道的原因,财政部没有正式公布这些细节。但是,电力司的消息来源指出,向委员会提交的在其行政控制下的实体共有25个。电力部门提议将配电和发电部门的13家实体私有化,但委员会决定将近16家实体私有化,其中两家率先进行了重组。电力部门建议将六家公司宣布为必要公司,四家公司进行重组并由政府保留,另外两家公司,国家能源效率和节约局和私人电力基础设施委员会,是法定机构。
据消息人士称,委员会批准了FESCO, GEPCO, HESCO, IESCO, LESCO, MEPCO, PESCO和HAZECO的私有化,这些公司已经在私有化议程上。政府还决定将Jamshoro电力有限公司(Genco-I)、中央发电有限公司(Genco-II)、北方发电有限公司(Genco-III)和Lakhra发电(Genco-IV)私有化。电力部门提议重组并保留QESCO、TESCO、国家输配电公司和巴基斯坦国家工程服务有限公司,但委员会决定,QESCO和TESCO应该以私有化为目标进行重组。电力部还建议宣布电力控股有限公司(PHL)、中央购电局(CPPA-G)、Genco控股有限公司、电力规划与监测公司和电力信息技术公司为必不可少的公司。
在以前的会议上,中央委员会建议解散辩论的14个实体中的3个。消息人士称,委员会决定由政府保留出口加工区管理局(EPZA)的监管职能,而将其发展职能分开。还决定根据《国有企业法》重组中小企业发展局(SMEDA)董事会,将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职位分开。
石油部门提出了13家国有企业的案例,其中大多数是盈利的。尽管董事会提出了建议,石油部门还是提议将大部分石油私有化。然而,它不建议将特别投资促进委员会(Special Investment Facilitation Council)旗下主权财富基金(Sovereign Wealth Fund)的公司私有化。
消息人士称,委员会批准了Saindak metals Limited (SML)和巴基斯坦矿产开发公司(PMDC)的私有化。一些实体将在石油部长在场的情况下再次讨论。石油部门提议将巴基斯坦国家石油公司私有化,同时保留Sui Northern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和Sui Southern天然气有限公司。该公司建议,在获得阿布扎比石油投资公司(Abu Dhabi Petroleum Investment Company)同意的情况下,出售政府持有的Pak-Arab Refinery Limited 60%的股份。阿布扎比石油投资公司持有Pak-Arab Refinery Limited 40%的股份。
石油司还建议将国家石油炼制和石化公司私有化。石油和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(OGDCL)、政府控股私人有限公司、InterGas服务有限公司和巴基斯坦石油有限公司被置于主权财富基金之下。
海外巴基斯坦人部拥有三个实体——海外就业公司、海外巴基斯坦人基金会和巴基斯坦房地产投资管理公司(PRIMACO)。委员会认为,这些职能也可以由私营部门来履行,而不必宣布这些公司是必不可少的。然而,财政部建议将这三个实体都保留在公共部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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